来源:济南市住房包管和房产治理局
凡市辖六区切合《济南市房产治理局关于宣布2009年度济南市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条件的家庭,请于3月10日起到户口所在地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提出申请。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受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请切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到户口所在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治理申报手续。
一、享受实物配租包管政策的有关划定
(一)申请人为济南市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
(二)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
(三)申请人年龄标准:申请家庭伉俪双方年龄合并盘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只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一)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或《最低生活包管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四)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的证件或证明
(五)住房包管治理部分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质料。
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市级以上(含)劳模、《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按期定量补贴证》、《山东省烈士遗属按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按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贴证》或《山东省军队加入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贴证》的申请人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治理程序
(一)低保家庭
1、申请人持第二项划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挂号,区住房包管治理部离开端审查及格后,向切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挂号证明及《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凭据《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到相关效劳处完善手续;
3、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及格后,上报市住房包管治理部分;
4、市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切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二)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持第二项划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挂号,区住房包管治理部离开端审查及格后,向切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挂号证明;
2、申请人持预挂号证明到相关居委会申请治理家庭低收入证明,完善《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相关手续;
3、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及格后,上报市住房包管治理部分;
4、市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切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四、2010年已取得资格证未配租家庭
2010年度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证未配租有意向加入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摇号选房的家庭(不含取消资格和暂停一年的家庭),请持资格证到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进行挂号,持有第二条第五款所述证件的家庭,挂号时请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各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地点及联系电话
历下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东青龙街42号 86568221
市中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郎茂山路37号 82569872
槐荫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经一纬七路2号 87086036
天桥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制锦市花店街6号 81912156
历城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七里河路19号 88112890
长清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龙泉街137号 87215727
高新区住房包管治理部分:工业南路28号 88871646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